外国语学院党委、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实验室管理处党支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党支部:
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完成,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撰写巡察整改方案及台账
1.被巡察党组织需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及台账。
2.巡察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整改方案及台账需经被巡察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照反馈问题,逐一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可行、有操作性,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3.巡察整改方案及台账由党委巡察办组织巡察组进行审议会商。对整改措施不具体、不得当的方案予以退回修改,审定后的整改方案和台账电子版发到党委巡察办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党委巡察办819房间。
二、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被巡察党组织需在15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精心组织学习研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扎实推进整改。
三、撰写巡察整改报告
1.巡察集中整改时限为6个月,整改中期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
2.集中整改工作结束后由党委巡察办牵头组成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质效评估。
3.对集中整改未完成事项,被巡察单位分别在整改工作开展半年、一年时分别向党委巡察办报送整改阶段性报告。
4.巡察整改报告要按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办理结果”进行撰写,报告内容要经党组织会议讨论审议,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提交党委巡察办。
四、巡察整改情况公开
巡察整改结束后,要按照要求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
1.严格执行“双公开”制度。一要以会议、公告等形式进行党内公开;二要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确保接受师生监督。
2.网站公开时,涉及保密事件、不宜公开的事件可适当删减,网站公开时要截图保存备查。
联系人:段青达
联系电话:0376-6599806
附:巡察整改方案、台账、报告模板
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